鹽財購函〔2024〕2 號
市本級各預算單位、各縣(市、區(qū))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優(yōu)化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規(guī)范我市政府采購項目預付款和資金支付管理,持續(xù)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滿意度,根據(jù)國家和省、市相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現(xiàn)就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 購項目預付款和資金支付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理確定預付款比例
采購人應當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和相關規(guī)定,履行本單位內控程序后合理確定預付款比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予以關注并 做好工作提醒。
(一)貨物和服務類項目。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 30%(具體比例由采購人根據(jù)實際情況并履行本單位內控程序后合理確定,避免出現(xiàn)比例畸高、明顯不合理等情況。在簽訂合同時,中標、成交供應商明確書面表示無需預付款或者主動要求降低預付款比例的,采購人可就預付款比例作相應調整)。
(二)包工包料且依法不進行招標的工程類項目。根據(jù)《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 號)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包工包料工程原則上預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30%(具體比例由采購人根據(jù)實際情況并履行本單位內控程序后合理確定)。計價執(zhí)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的工程,實體性消耗和非實體性消耗部分應在合同中分別約定預付款比例。
二、全面嵌入采購文件
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設置預付款相關內容(主要包括確定預付款比例、明確特殊情況等)。
參考示例表述:1.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本項目落實預付款制度,預付款比例為XX%。在簽訂合同時,中標、成交供應商明確書面表示無需預付款或者主動要求降低預付款比例的,采購人可就預付款比例作相應調整。2.包工包料且依法不進行招標的工程類項目。本項目落實預付款制度,預付款比例為XX%(或者:實體性消耗部分、非實體性消耗部分預付款比例分別為XX%、XX%)。
三、細化明確合同條款內容
合同中應當包括預付款、其他資金等條款內容(主要包括預付款比例,資金支付進度、條件和時限,逾期支付資金的違約責任等),且采購人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為由遲延付款,也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guī)定的義務作為付款的條件。其中,關于資金支付期限,對滿足支付條件的,采購人應當在收到發(fā)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中標、成交供應商賬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予以關注并做好工作提醒。
(一)支付預付款合同條款。參考示例表述:1.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合同預付款比例為XX%,合同簽訂后,甲方在收到發(fā)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預付款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乙方賬戶。2.包工包料且依法不進行招標的工程類項目。合同預付款比例為XX%,具備施工條件且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甲方在收到發(fā)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預付款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乙方賬戶;預付款在工程進度款中進行抵扣。同時,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明確逾期支付資金的違約責任內容。
(二)支付其他資金合同條款。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和相關規(guī)定,約定其他資金的支付進度、條件和時限、逾期支付資金的違約責任等合同條款內容。
四、其他事項
執(zhí)行過程中,國家和省市出臺新政策的,按最新政策執(zhí)行。如有相關問題或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市財政局。
鹽城市財政局
2024年7月20月